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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融资担保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17-12-07 16: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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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赵理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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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开展规范整顿工作以来,经过7年的发展,我省融资担保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市场主体、业务模式和行业素质等经历了深刻的变化,成为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最好的地方金融组织组织之一。在这一过程中,融资担保机构可谓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经历了从规范发展、快速繁荣、下行之后再复苏的发展周期,经过重新洗牌和分化,部分明星机构风光不再,部分机构脱颖而出,整个行业呈现出人才辈出、百舸争流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回顾总结发展经验,吸取教训,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规律,如何更自觉地遵循规律、遵守法规、加快发展,是我们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从深入贯彻融资担保业政策法规、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的角度,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主要讲四个问题,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明确,三个加强”。

一、抓机遇,明确融资担保业发展新要求

(一)我省融资担保业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果。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整顿以来,我们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四个一批”(增资扩股做大一批,重组联合做强一批,提高标准改制一批,严格监管淘汰一批)战略部署,突出减量增质和规范管理,全行业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机构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405家,注册资本总额619.56亿元,较规范整顿完成时的2011年末增长32.46%。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1.53亿元,较2011年末户均注册资本8875.33万元增长71.91%,其中10亿元及以上机构12家,3亿元(含)—10亿元(不含)机构48家。

二是功能作用比较显著。2016年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新增担保额929.2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达到1145.21亿元。2012 -2016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担保金额4347.22亿元,占当期新增担保金额的74.75%。此外,2016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1.8亿元,就业人数达到7251人。

三是国有成分占比显著提高。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国有背景融资担保机构数量达到184家,注册资本总额399.58亿元,分别占机构总数和注册资本总额的45.4%和64.5%,两项占比分别较2012年末提高15.7个百分点和23.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是业务结构趋于优化。融资性担保业务居于主要地位。2016年,全省融资担保在保余额925.1亿元,占全部在保余额的80.78%。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增长较快,在保责任余额达到65.1亿元。债券发行和再担保业务有所突破,债券发行担保在保责任余额达到13.58亿元,新增再担保业务178.23亿元,再担保在保余额141.46亿元。

五是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全省137个县(市、区)已经全部成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管体制已经确立。2009年以来,省里累计出台融资担保行业监管文件20余件。自2012年开始,随机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对机构进行随机现场检查,累计检查931家次。对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发放统一标识牌,提高了融资担保机构辨识度和行业规范化水平。强化融资担保机构年审和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对在年审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机构,强化督促劝导。积极稳妥地实施市场退出,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二)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ampnbsp一是体系结构不够科学。截至2016年末,我省资本金3亿元以下机构345家,占机构总数的85.18%137个县(市、区)中有27个县(市、区)没有设立国有参(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有19个县(市、区)没有任何融资担保机构。17个设区市中,仅有10个市设立了资本金10亿元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从新增业务情况看,融资担保主营业务增长乏力,新增担保业务呈现逐年萎缩的态势,&ampnbsp2016年仅为929.21亿元。受新增担保业务萎缩和注册资本规模不断攀升双重因素影响,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不断下降。绝大多数融资担保机构依然是要靠银行吃饭,独立开发融资担保产品的能力十分有限,资源整合能力不强,风险识别把控能力较弱,同质化竞争严重。

三是风控压力比较突出。2016年,全行业代偿余额达到54.3亿元。我省融资担保行业拨备覆盖率2015年为105%,去年全行业拨备覆盖率仅为92.81%

四是专业人才相对缺乏。专业人才较为匮乏,新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没有行业从业经验,精通融资担保业务,能够引领机构开展创新业务的人员极度匮乏。

五是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主要是银担合作不够顺畅,准入条件逐步收紧,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尚未建立,绝大多数业务依然需要承担100%的代偿风险。融资担保机构在办理房产、土地等抵质押手续时面临诸多政策障碍,在诉讼保全时不能享受金融机构的待遇。增值税优惠条件和两项准备金提取免税等税收优惠,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

(三)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融资担保的新要求。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近几年国务院和省政府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这一部分,我主要想与大家一起学习回顾一下《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以下简称《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6〕11号&ampnbsp)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融资担保行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一是明确融资担保行业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功能定位。《意见》指出“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的目标”。《贯彻落实意见》指出,“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责任余额占全省融资担保在保责任余额的比例不低于80%”。

二是明确大力发展政府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统筹兼顾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同时鼓励民营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改革创新探索可持续性商业模式,二者互为补充、相互促进。

三是明确了银担合作的方式和途径。《意见》指出:要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风险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之间的合理分担;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推动建立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

四是明确融资担保机构的本质属性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围绕这一点,我省《贯彻落实意见》指出“坚守信用中介的本质属性,下功夫做精风险管理,经营好信用、管理好风险、承担好责任,依靠管理、信誉和实力赢得竞争优势。要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建设,建立健全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部审查制度,探索引入市场化机制由专业团队负责具体经营管理。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事后追偿、风险预警和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要重视人才储备和培养,发展企业文化,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是明确了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意见》提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为监管责任主体,要重视监管工作,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资源配备;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两手都要硬。地方监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积极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和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有效性;对于辖内融资担保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把握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机遇。一方面,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担保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转型步伐不断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深入推进,宏观经济呈现筑底企稳、积聚增长新动能、蓄势转型待发的良好态势。今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多项经济指标明显回暖,延续去年三季度以来持续回暖势头,释放出了企稳向好的积极信号。从山东情况看,今年一季度,我省生产总值增长7.7%,高于我省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水平,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速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反映出我省企业投资和实体经济活跃程度进一步提高,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加快成长,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较好,技术改造投资不断扩大,为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

另一方面,新旧动能转换凸显融资担保机构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省企业间互保联保贷款现象极为普遍,随着“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推进,部分地区互保联保信用风险陆续爆发,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速度加快。为有效化解担保链、担保圈风险,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对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增信的需求都在显著提升。这种情况下,融资担保机构可以在“破圈解链”过程中,发掘符合担保条件的客户,稳步拓展业务规模。

二、谋发展,加强融资担保服务方式创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政府性、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主要为小微和“三农”服务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大力提升融资性担保公司质量效益,力争实现全省融资担保责任余额、年度新增担保额、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和小微、“三农”担保责任余额大幅度提升。实现上述目标,取决于全省融资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就融资担保机构个体来说,一个公司的发展最终要靠融资担保业务的不断增长,主要反映在担保业务笔数、在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利润和税收等指标上。昨天专家授课讲到,要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到收益覆盖风险。2014年省金融办制定下发了《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4〕1号&ampnbsp),这是衡量我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水平的行业标准。按照这个标准,我省每年对机构进行A、B、C、D、E五档分类评级,下一步将陆续对外公开发布。分类评级的标准分为公司治理、合规经营、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四个部分。下面,结合《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就融资担保业务开展,强调四个问题。

一)重实体。融资担保机构要想在市场中站稳脚跟、赢得先机,必须立足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实际,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关键是要形成适应当地实体经济特点、独具特色的业务发展模式。要加强行业分析和研究,找准行业细分市场精准定位,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占据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要下决心改变靠银行吃饭的惯性思维和惰性思维,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体、熟悉人脉的优势,着力培养自己的客户群体,变等银行推荐客户上门为主动向银行推荐客户,增强银担合作中的谈判筹码和议价能力。昨天大会交流发言的6家公司,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扎根实体、服务实体。如潍坊市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牢固树立与实体经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创价值”的理念,结合当地实体经济发展实际,开发出了“助保贷”“助贸贷”“助农贷”以及“过桥贷款担保”和承兑汇票业务等产品,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由于时间关系,还有一些公司未能在大会上交流,但市场开拓方面做得也很好。比如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的青岛东华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主发起设立的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围绕主发起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获得了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普惠农牧融资担保公司深耕农村市场,专注服务“三农”领域,面向大股东新希望集团产业链上的养殖户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推出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担保产品,目前在保责任余额达到13.65亿元。聊城市为进一步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支持,专门成立了聊城市财金扶贫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放大倍数逾两倍。

(二)重产品。加快担保产品创新,打造人无我有的竞争优势,是融资担保机构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源泉。如近年来山东阿甘融资担保公司,结合实际,陆续开发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产品、小微企业租金分期产品、订单担保产品等,同时还针对当地渔具行业实际,开辟了渔具电商企业担保市场,通过“存货质押&ampnbsp+ 监管支付宝账户”的方式,解决了渔具电商企业反担保难题,为50多家渔具电商企业提供了累计7000多万元的融资担保服务。淄博融信融资担保公司结合实际,开发了中小企业“无忧贷”担保产品,将贷款期限延长至2年,采用等额本金分期还款的方式,帮助企业制定还款计划,防止集中到期、一次还本给企业带来还贷压力,同时,融信担保还依托当地独有的陶瓷材料产业开发了“鑫融宝”贷款担保产品,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发了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产品等。希望大家加强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

(三)重合作。一是加强银担合作。这是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基础。当前大家普遍反映银担合作困难,准入门槛高,合作业务量有天花板限制,但也有部分融资担保机构从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非常大,放大倍数非常高,关键还是事在人为。着力提升自身规范运作和增信服务能力,让银行等合作伙伴放心,才能不断增加合作银行数量,扩大授信担保额度。

二是加强政担合作。这是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要积极承接政府主导项目,发挥政策性功能,积极参加区域内企业流动性风险化解和“破圈解链”工作,增强融资增信服务能力。如泰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市政府组织的地方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整合市内外金融资源,与国内大型债券、投资公司开展战略合作,通过对风险项目进行投资、债转股等多层次市场化资本运作方式,引入资本活水,实现投贷联动、产融连通,以综合性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再比如青岛担保中心携手青岛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单位合作,针对青岛市科技创新和列入“千帆计划”的企业,先后合作开发了“442”和“4443”系列科技信贷产品,三方出资主体按照比例进行出资,按比例分摊风险,增加了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资本总量,扩展了科技型和创新性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是加强体系合作。要以再担保体系建设为核心,按照担保、再担保双层结构,推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省级层面,指导省再担保集团坚持政策性再担保功能定位,壮大资本规模实力,扩展体系成员覆盖面,发挥省级平台的增信分险作用。市级层面,支持潍坊、滨州和烟台等市级再担保机构发挥再担保作用,鼓励青岛城乡社区建设担保等具备条件的机构开展再担保业务试点,与县域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股权投资、业务合作牢固纽带,搭建区域性再担保服务体系。

(四)重创新。当前互联网技术、思维深刻影响和改变着担保行业,担保机构要主动顺应“互联网+”的趋势潮流,学会利用互联网发现更多潜在客户,利用大数据分析企业融资需求和风险状况,拓展担保业务规模。同时,也要学会用互联网思维改造现有的商业模式,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尽快建立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求的标准化信息系统,改造提升公司业务、财务等管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要积极对接全省融资担保动态信息监测系统,配置相应人力、物力资源,做好基本信息填报、统计数据报送、担保业务申报等工作,实现在线数据申报、查验稽核和风险预警。

三、打基础,强化风险管理基础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融资担保行业单体机构的安全,是行业整体安全的基础。识别风险、管理风险,是融资担保行业的立身之本。要强化融资担保公司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昨天大会交流时,济南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市润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都用很大篇幅介绍了他们在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健全业务流程,降低单户担保额度,加大代偿追偿力度等方面的做法。早在2010年规范整顿时期,国务院融资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就下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103号令)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0〕99号)、《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0〕101号)等8个配套文件,省政府9部门制定了《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学习贯彻这些规范性文件,是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努力做到“三个优化”。

(一)优化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要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0〕99号)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0〕100号)等有关要求,从防范风险的高度,着力健全融资担保机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要切实解决“三会一层”形同虚设、职责不明确、履职不尽责不到位等问题,防止出现一股独大、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担保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现象。

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尽职调查、项目决策、反担保、保后管理、审计监督、代偿处置等操作规程,制定业务标准,加强业务全过程内部控制。要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内设机构设置,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决策流程和体系,防范操作风险。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尽职调查、担保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操作流程,提升风险识别和把控能力。

三是要严格遵守“小额、分散”的原则。要控制好单笔担保业务规模,避免贪大求长带来风险积聚,同时要做好各类反担保措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10〕3号令)规定,融资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需要提醒的是,各担保机构在参与区域内企业流动性风险化解和“担保圈”“担保链”拆解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审慎稳妥原则,建立有效的风险“防火墙”机制,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妥善做好风险分散与防控工作。

(二)优化资本资产配置。一是确保公司流动性与担保业务量相匹配。国家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货币实缴制,并对资本金运用有着严格限制。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是融资担保公司安全运行的基础。一定的担保放大倍数必须对应必要的货币资金,以应对代偿时可能发生的风险。要加强流动性管理,严格货币资金的管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有足额适当的货币资金和及时可变现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原则上两者合计日均余额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其中及时可变现固定收益类资产,可以包括国债、金融债券、货币基金、AA+级以上大型非金融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或公司债券),以及低风险(评级为谨慎型)、期限短(6个月以内)且易变现的银行保本理财等固定收益型金融产品。

二是要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是融资担保公司抵御或有风险的关键手段。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融资担保机构对准备金提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提取不及时和额度不足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旦发生较大规模的代偿,应对起来捉襟见肘,将影响公司的声誉。

三是要严格控制和积极化解代偿。从统计数据和现场检查来看,当前部分融资担保机构代偿比例急剧攀升,有的机构甚至已经占到净资产的90%以上,流动性十分紧张,风险隐患很大。对于代偿控制和化解工作,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积极化解。对于已经形成代偿的,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运用债务重组、债权转让、债转股、诉讼追偿等各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具备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可通过代偿资产证券化形式化解代偿资产,实现代偿资产出表,尽快恢复流动性。

四是要认真把握投资的边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这里要强调一下,从当前的监管实践来看,融资担保公司不能投资于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产品,也不宜通过委托贷款或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等形式对外投资,尤其是不能通过这种方式对担保客户或关联企业投资。投资比例过高,必然导致偏离主业,随意发放过桥资金,必然会逐步走上高利放贷的险路。

(三)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当前人才匮乏,特别是懂担保、善经营的专业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制约公司和行业发展的短板。下一步,我们要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人才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的储备、培养、使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建立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完善人才绩效考核制度,营造人才成长文化环境,为高素质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努力做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流得动、用得好。要加强全省融资担保行业高管和从业人员人才库建设,自2018年1月开始,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对融资担保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能力测试。申请参加并通过履职能力测试的高管人员,由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纳入全省融资担保机构高管人才库管理,加强对高管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对明显不具备相应履职能力的高管人员或有重大违规行为的高管人员,将及时发送监管函,建议依法予以更换;有重大违规行为的高管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担任融资担保机构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职务,情节严重的不得再次担任相关职务。相关人员信息记入全省融资担保机构高管人才库监管档案,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要把融资担保机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提升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对高管人员开展多形式、高质量培训,对骨干从业人员进行订单式培养,加快打造一支真正懂金融、熟法律、通财务、善经营和勤勉尽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守底线,加强行业监管规定的学习实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作为经营信用和风险的特殊行业,融资担保公司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必须守住风险底线,不可逾越监管红线。关于行业发展的红线,《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4〕1号&ampnbsp)、《山东省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融资性担保机构重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鲁金稳联办发〔2011〕1号&ampnbsp)、《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鲁金办发〔20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融资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金办发〔2012〕7号)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希望大家加强学习。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与融资担保机构绝对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监管政策和法规绝对不是单纯为了为难大家、限制大家,大部分规定是在遵循行业发展基本规律,总结许多公司所付出的沉重代价、甚至倒闭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说,是部分机构的代价和教训,换来了监管政策与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将监管规定更多的当成是保持稳健发展的经营标准,当成是拒绝不当利益诱惑的戒尺。关于整个监管工作,昨天王新国处长做了全面解读,总的要从行业规划、审批、检查、高管和从业人员、示范引导、分类评级、教育培训等方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下面,我从风险底线的角度,帮助大家梳理应当引起注意的八个问题。

(一)拒不归还客户保证金问题。银监会和省金融办专门下发了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近段时间以来,省金融办接到很多投诉,重点是从事车贷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责任解除后以种种理由不退客户保证金,更有甚者强制要求担保客户到制定机构购买车险,甚至不惜以非法扣押车辆的形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今后,对于这种投诉事项,监管部门将会记入公司监管记录,并在年审、分类评级、评奖树优等方面予以体现。从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角度出发,我们鼓励大家不收客户保证金。对于确因防范风险需要收取部分客户保证金的,建议大家适当降低收取比例,并且实行三方监管账户存储,专款用于代偿,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客户保证金。



(节选自根据赵理尘同志在省融资担保企业协会2017年第一期高管培训暨发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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